北京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,食品安全关系到百姓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。北京市市场上的食品约有70%来自外省市,为完善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,进一步明确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,北京市将废止2003年2月1日起施行的《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》,制定新的、符合北京市市场特点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规定。
据悉,新规定将明确北京市食品办(工商局)、农业局、卫生局等部门的职责。对于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违规行为,北京市将会予以比现行规定更为严厉的处罚。来源:中国食品科技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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