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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建议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议案

关于建议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议案
 

关于建议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议案
 
 
 
  2006年03月15日   
 
 
  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姜德明

  关注食品安全就是关注我们的现在与未来。近年来,人们生活中最为关心的是“农产品质量安全”问题。农产品质量安全尤以蔬菜的农药残留及硝酸盐含量超标问题(据对北京、上海及天津等7个城市123种主要蔬菜品种的调查,硝酸盐严重污染的蔬菜品种有33个,占26.8%;据中国农科院土肥所对京津唐地区14个县市、69个点的调查,该区农村因大量施用氮肥,致使饮用水硝酸盐含量半数以上超过最大允许量〈50毫克/升〉),已是近年来困扰百姓日常生活的热点、难点问题,也是我国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必须解决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;同时,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,又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目的。作为一位普通消费者,我们应时刻警惕来自不安全食品的威胁。为尽快实现全国主要农产品和消费无公害,让菜篮子里的隐性污染早日远离我们的餐桌。我提以下4点建议:
  健全法律法规
  当今我国的农产品污染已严重威胁到人类的健康和生命安全,尽管我国已有多部法律、法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了一些规范(我国现行相关食品的法律有13部、法规26部,主要集中在5个部门。因其最终解释权的主体不一,法律法规存有相互冲突、修订明显滞后的问题),但因比较分散、针对性不强,尚不能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需要。故国家有必要尽快制定出台一部综合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,并逐步健全和完善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规程、农药合理使用准则、农药残留检测标准、食品安全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(明确执法主体、执法程序、操作规程、检测手段、质量标准、处罚力度等),依法规范农产品的生产、加工及经营者的行为,从产地和市场两个环节入手,实行“从农田到餐桌”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;并加速制定有利于绿色有机农产品发展的扶持政策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使大家早日吃上“放心食品”。
  加强宣传指导
  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,有赖于各级政府的重视与加强管理,有赖于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配合。通过广泛宣传、实施《农药管理条例》、《农药合理使用准则》及开展安全用药技能培训等,让更多的农民了解使用化学农药、化肥、激素的负效应(据农业部门对全国21个省、115个乡镇、1000余个农户的问卷调查,有90%以上的农户在选购农药时首先考虑的是防治效果,70%以上农户不知道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会危害人体健康,90%农户使用农药时不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,80%农户随意丢弃用过的农药包装物和剩余农药)。切不可滥用药、乱用药,引导大家按标准化要求组织生产,逐步使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变成生产者的自觉行为。
  杜绝污染源头
 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,必须从源头抓起。当前,在所有环境污染对人类健康的危害中,数食品污染的危害最大、最直接,而所有污染源中,又数农药给食品带来的污染最多、最严重。故须通过立法等措施,尽快调优农药品种结构,全面淘汰和停止剧毒、高残留农药的生产(当前我国政府已着手进行高毒农药的淘汰工作,含有甲胺磷、对硫磷、甲基对硫磷、久效磷和磷胺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复配产品,已于2004年6月30日起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;2007年1月1日起,全面禁止5种高毒农药在农业上使用),严格限制或减少化学农药的生产比例,鼓励研制和生产安全、高效、经济的低残留、环保型新农药,积极开发和推广应用生物农药,大力发展生态农业、绿色农业、有机农业,全面开展农产品重点生产基地的环境监测。
  注重市场监管
  首先,尽快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。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协调机制,整合执法力量,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。切实解决各自为政、多头执法、重复执法问题。其次,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。尽快健全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、检测检验、质量认证及执法监督体系,以加快与国际标准接轨的步伐,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。第三,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。通过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,成立各级“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”,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管理;并提高食品安全领域的科技水平,抓紧完善和推广农产品中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方法,切实做好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监控工作;每个蔬菜市场都须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农药残留量检测,坚决杜绝“有毒农产品”流入市场,对不符合农产品安全标准的一律严禁销售。

 

《人民日报》 (2006年03月15日 第十三版)
 

文章出处:
本网发布时间:2006-3-15 9:05:4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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