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业部四大举措让百姓“吃得放心” |
日期:2006-05-23 | 来源:人民日报 | 作者:张毅 |
在此间举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专家座谈会上,农业部部长杜青林表示,农业部将抓紧制定农业标准化、农产品质量安全质检机构资格认定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、农产品禁止生产区、农产品包装与标识等相关配套制度,不断提高我国农产品从田间地头到餐桌的质量安全程度。 杜青林说,将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的这部法律,将有力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,有力促进我国农产品竞争力的增强,实现粮食增产、农业增效、农民增收的目标。为更好地贯彻这部法律,农业部将按照法律规定通过以下4大措施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: 强化源头治理,加强全程监控。针对农产品生产链条长、生产环境开放、不可控因素较多的特点,牢固确立全程监管的理念。 强化市场准入,实行责任追溯。指导销售企业加强对上市农产品的进货检查,规范产品的包装标识,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溯制度。 强化风险评估,实现科学管理。采用科学的评估办法和有效的评估手段,从整体上提升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管理的水平。 根据我国农业生产规模差异较大的实际,区别对待,科学指导,让农户、农产品生产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、批发市场等生产经营主体,切实承担起相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义务和责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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