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林将从多方面入手培育品牌农产品 |
日期:2005-12-01 | 来源:吉林农网 | 作者: |
近年来,农产品卖难现象日益突出,增产不增收已成为当前农民面临的主要问题。加入WTO后,农业的竞争核心突出表现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。现代市场上的农产品生产,自然朝着绿色、安全、健康的方向发展,对农产品全面实行质量控制,是农业发展的主流;走品牌农业之路,无疑是农产品商品化、农业产业化的关键。 吉林省虽为农业大省,但在一定程度上,农产品加工企业品牌意识较差、名牌产品少,冲击国际市场的能力不强。很多出口企业和生产加工企业,对商标和打造名牌不够积极主动,除“德大鸡肉”、“皓月牛肉”等少数品种有自己的品牌外,大多数农产品都需要经过出口商重新包装,才能进入国际市场。吉林省仍存在农产品深加工不“深”、质量不优、市场知名度不高等问题。 在吉林省公布的《创名牌农产品工作实施方案》中,制定了推进名牌农产品发展的鼓励性政策和措施。名牌农产品的培育和开发,纳入了各地农业基地建设、区域综合开发等项目中。特别是在农产品品种优质化、技术规范化和产品质量标准化的开发与研究方面,省里给予重点扶持。吉林省农委负责人介绍说,经过5至10年的努力,吉林省将树立起全行业的质量观念和品牌意识,提高全省农业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,增强农产品的国内外市场竞争力。要培育名牌农产品,除了政策措施的扶持外,还要需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: 扶持龙头企业。不管哪种类型的龙头企业,只要能够带动农户,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,就应该大力扶持。扶持龙头企业,才能为名优品牌的创建提供强有力的后盾。 加强基地建设。通过各类龙头企业的带动,形成农业的规模化生产和区域化布局,不仅能促进农产品优质化、专业化,而且能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,在农户家庭经营的基础上,走“小规模,大群体”的路子。同时在注册商标时,尽量突出农产品产地,避免出现“一种特色产品,多个注册商标”的分散局面。 强化标准意识。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,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,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加强对农户的产前、产中、产后的各项服务,在产业化经营中发挥桥梁、纽带的作用。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示范章程和规章条例,明确合作组织的法人地位,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。按照标准严格生产,是创造名优品牌的坚实基础。 加大企业行为。为产品注册商标本身是企业行为,企业在为农产品树立品牌后,就会采取很多措施来维护这一品牌。加大企业行为,可以为名优品牌的产生提供保障。 要有“吆喝”意识。要善于利用现代传媒各种传播工具,加大投资搞宣传。针对不同的消费群体,农产品的包装风格也要有所变化,根据消费群体的不同文化背景和风俗习惯,有针对性地加以包装宣传,才能最大程度地拓宽农产品市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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